据借东丰移民专家获悉,日前,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正式公布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相关细节。包括申请资格准则、获许投资资产、投资管理规定、申请居留权规定、以及外来人士置业印花税的「先免后征」安排等。
政府早前于施政报告公布「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最低投资门槛为3000万港元,昨日进一步公布申请人须投资最少2,700万港元于获许金融资产及非住宅房地产;以及投入300万港元于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以支持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重点行业发展。详情可参阅以下概览图。
政策改革细则
香港重启投资移民计划,「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细节出炉,划重点:
1:总投资额3000万港币
2:中国籍身份需要搭配第三国绿卡(PR),且没有不良记录
3:申请前两年,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币个人净资产的资产证明(全球资产都认可)
4:其中300万必须投资于科创及其他重点行业,剩下2700万投资股票、基金、债券等,2700万里面最多有1000万投资非住宅房地产
5:续签按照2+3+3
6:最快2024年中接受申请
投资要点
投资者需要把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于属于股票、债券、存款证等金融资产和科创类投资组合两部分。其中金融资产占2700万,科创类投资组合占300万,具体介绍如下:
1. 股票: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2. 债券:以港元为单位,包括由以下机构发行或全面保证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换股债券—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外汇基金、以及其他指明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全资或局部拥有的法团、机构或团体,或上文项所指的公司。
3. 存款证:由《银行业条例》订明的认可机构发行的港元存款证。存款证在购买时须距离到期日不少于 12 个月(购买日期须在入境处原则上批准投资者参与计划之后)。
4. 后偿债项:以港元为单位,由认可机构按《银行业(资本)规则》(第 155L 章)(《银行业条例》附属法例)附表4B及4C的规定发行。
5. 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入境处将于网页公布并定时更新本计划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名单的资料。
6. 有限合伙基金:此部分与非住宅房地产均为本次新扩增的投资项。
7. 非住宅房地产:不可以超过1000万港币。
8. 创新及科技项目:将300万港元投资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主要为创新及科技等有利于香港发展的重点行业相关项目。
适合人群
1. 申请香港投资定居适用于下列人士:
1)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2)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区)居民;
3)中国台湾居民;
4)外国国民(阿富汗、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
2.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而且申请前后无犯罪记录。
3. 主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两年开始持续拥有不少於港元3000万的个人净资产;
4. 在港完成不少于3000万港币的指定投资类别。
注:1)主申请人可携受养人一通申请,包括配偶、同性/异性伴侣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2)主申请人/投资者必须在持有相关牌照的金融中介机构中开立指定账户,以用作买卖金融资产。一般而言,金融中介机构必须是《银行业条例》订明的认可机构、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以进行第1、4或9类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
续签政策
据悉,香港地区作为中国乃至亚洲的窗口,需要更多企业、人才,高净值人群来带动香港的经济发展。而香港福利和教育体系的完善、非常友好的企业税及个税,以及走在前端的各项政策,对于高净值人士来说,仍然有较大的投资吸引力。